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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CS UI SC 288 危险货物载运—换气次数要求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1 |  大小:176KB

文档介绍
IACSUISC288危险货物载运—换气次数要求背景针对闭式货物集装箱内载运第2类、第3类、第6.1类和第8类危险货物,且舱底泵直接位于集装箱货物处所时,所需最小换气次数予以澄清。主要内容1.当舱底泵直接位于集装箱货物处所时,表19.1的Note1中规定的降低的换气次数同等适用于SOLAS公约第II-2章19.3.4.1和19.3.5.4所规定的通风换气次数要求。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同一舱底泵服务于多个集装箱货物处所,舱底泵应位于所服务集装箱处所中通风速率最高的集装箱货物处所实施本统一解释由IACS成员对2020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建造合同船舶统一执行。我社审图、建造和营运检验时应注意并执行以上统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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