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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专题培训讲解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33 |  大小:64KB

文档介绍
更登记:1、概念:是指纳税人的开业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后,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对原登记内容作修正记录。2、适用范围:P4443、时间要求:(1)纳税人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2)纳税人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应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一、税务登记管理:(三)注销登记:1、适用范围:解散、破产、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2、时间要求:除被吊销营业执照为执照吊销之日起15日内外,其他情形在事项发生的30日内持相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3、程序和内容:办理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缴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和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迁往异地的,原税务机关应向迁达地税务机关递解迁移通知书,由迁达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第二节税务登记与管理一、税务登记管理:(四)停业、复业登记:(针对定额征收纳税人)需要停业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停业登记;复业时,也应当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复业登记。(五)税务登记的其他相关规定:1、需出示税务登记证的事项:P4452、验证与换证:税务登记证每年验审一次,三年更换一次。(没有办理验证或换证手续的,税务机关可宣布其证件失效,并收回有关税务证件及发票)第二节税务登记与管理二、账簿、凭证管理:1、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记账核算。确实不能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但应当完整保存进销货凭证。)2、企业账簿、凭证设置的相关规定:P445一般性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无能力建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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