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才能上岗。二、起重机基本操作规定4、作业进行中的操作要求(1)鸣铃起车,起车要平稳,逐档加速。(2)起升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1-2S;运行机构每档之间的转换时间为3S以上;(3)每班第一次起吊物件时,应首先将物件吊离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物件的过程中,应首先试验制动器是否可靠,然后再进行正常作业。(4)禁止超负荷运行。对于接近额定载荷的物件应用二档试吊,如不能起吊,说明物件的重量超过行车的额定载荷,不能迅速扳至高速档直接起吊。(5)起吊物件时,禁止突然起吊。(6)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以及与车辆、设备相钩连的物件,以防拉断钢丝绳。(7)禁止斜拉、斜吊。因为斜拉会使物件摆动,钢丝绳脱槽。(8)行车吊运的物件禁止从人头上越过,禁止在吊运的物件上站人。吊运的物件应走指定的通道,吊具或吊物的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越过障碍物时应比障碍物高0.5m以上。(9)行车操作工在作业中应按下列规定发出信号:起升、落下物件,开动大小车时,行车接近跨内另一行车时;吊运物件接近地面人员时,都要鸣铃。行车吊物从视线不清处通过时,在吊运通道上有人停留时,要连续鸣铃发出信号。(10)行车正常运行时,禁止使用紧急开关、限位开关、打反车等手段来停车,为防止发生事故而需紧急停车时例外。(11)禁止行车吊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行车吊物时,行车工不准随意离开工作岗位。(12)在电压显著降低和电力中断的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主开关,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13)禁止利用吊钩或吊钩上的物件运送或起升人员。(14)两台吊钩吊运同一重物时,重物不超过两台起重机起重量总和的85%,并确保每台起重机均不超载。(15)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燃、易爆和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验证制动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16)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做无关的事情,如接听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