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广东省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介绍专题课件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ppt  |  页数:31 |  大小:2074KB

文档介绍
—防止政府越位或缺位。——防止入园企业借机圈地,变相搞房地产开发。——防止上马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造成环境污染。——防止以产业园名义,变相上马工业园。申报和评审2019年、2020年每年扶持粤东西北地区(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建设50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珠三角地区(不含惠州、肇庆市和江门恩平、开平、台山市,下同)各市自行确定建设数量,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工作流程1.成立机构。省、地级以上市政府制定工作方案,产业园所在县(市、区)政府成立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 2.编制规划。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或产业园管理协调机构等)牵头组织编制,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3.申报程序。县(市、区)人民政府向地级市人民政府申报,由地级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初审意见,经市政府汇总审核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并提供牵头实施主体(含银行账号),签订资金三方共管协议。省农垦总局、省供销社、省级农业教学科研院所直接报省农业农村厅。4.评审公布。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以现场核查为主的专家评审方式,择优提出拟建设名单并公示,报省政府审定,报省财政厅备案,在广东农业信息网上公布建设名单。工作流程5.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经省政府批准的产业园,省财政厅直接拨付省级补助资金到牵头实施主体,省农业农村厅下达项目计划。6.制定资金使用方案。在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后60天内,由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或产业园管理协调机构等)协调指导牵头实施主体组织草拟资金使用方案,经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报地级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备案。7.组织实施项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产业园管委会等)根据县政府批准的资金使用方案,组织督促实施主体开展项目建设。8.开展专家团队服务。组织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组建技术指导团队,为产业园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