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是考生欺骗老师,但从本质上看,作弊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行为,它并不能使考生得到任何实际的利益,既不会有利于考生的学习,更不会有利于他今后的工作。不利于心理健康在作弊过程中,难免不被发现,一旦被发现。考生就会感到羞愧与失望,各种沮丧心情都可能产生。有时还会在考后保持许久,从而影响考生的心理健康。假如作弊被发现后,下面还有别的考试,这种羞愧感就会影响下一个科目的成绩,更不利于考生心理上的恢复。作弊危害心理健康违反考试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如下处理:(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认定为考试违纪,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1.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携带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2.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4.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5.不服从监考教师管理,在考试过程中扰乱考场秩序;6.其它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有下列行为之一,认定为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及认错态度给予记过或者留校察看处分:1.闭卷考试时,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2.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3.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4.其它作弊行为者。(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认定为严重考试作弊,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1.由他人代替考试或者代替他人参加考试;2.组织作弊;3.使用通讯设备通报或者交换考试答题信息;4.其它严重作弊行为。(四)在全国性和全省性的各种考级、考试、学习竞赛中有欺骗、作弊行为,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五)发现学生有其它作弊行为,可以视情节参照上述条款给予相应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