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权利如没有得到保障,企业要对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4项义务: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的义务。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基本要求:1、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2、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4、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5、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6、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7、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8、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目录职业病主要有以下几类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