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经营的投资人(3)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配备、职责(4)主要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素质要求: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5)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安全生产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2019/9/96(6)新建、改扩建必须做到“三同时”,其安全设施设计应经相关部门审查(7)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经营场所、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设备经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8)重大危险源管理: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相关人员,报安监局。2019/9/97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了解作业场所、岗位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应急措施,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紧急避险;工伤保险及其赔偿(2)义务:遵守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报告事故隐患。2019/9/98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1)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经常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2)事故报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负责人,负责人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在1小时内报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2019/9/99法律责任(1)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法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未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撤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未改,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受到撤职或刑事处罚的,5年里不得担任任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2019/9/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