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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史课件大公报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pt  |  页数:29 |  大小:669KB

文档介绍
胡政之、张季鸾二人以劳力入股,每届年终,由报馆送于相当股额之股票。吴鼎昌任社长,胡政之任经理兼副总编辑,张季鸾任总编辑兼副经理。由三人共组社评委员会,研究时事,商榷意见,决定主张,轮流执笔。最后张季鸾负责修正,三人意见不同时,以多数决定,三人意见各不同时,以张季鸾为准。在9月1日复刊号发表的《本社同人之旨趣》中,提出了著名的四不社训:“不党、不私、不卖、不盲”。1936年4月1日,《大公报》落户上海望平街,创办上海版。津沪版同时发行,《大公报》正式成为一张名副其实的全国大报。七七事变后,天津、上海相继陷落。《大公报》力主抗战,表示“一不投降,二不受辱”,天津版、上海版分别于1937年8月5日、12月14日停刊。1941年4月,《大公报》收到美国密苏里新闻学院的来函,认为“《大公报》刊行悠久,代表中国报纸。”这是中国报纸第一次获得最优报纸称号(亚洲只有日本的《朝日新闻》和印度的《时报》得到过这个殊荣)。《大公报》发表《本社同人的声明》,概括《大公报》的成功经验为“文人论政”和“商业经营”。国共内战时期言论方面,基本上是呼吁和平,反对内战。对中共,发表《质中共》等社评,受到《新华日报》抨击,称其“小骂大帮忙”,是“法西斯帮凶”;对国民党,不满和抗议其镇压学生运动和实行文化专制政策,国民党《中央日报》称王芸生是“新华社广播的应声虫”,发起“三查王芸生运动”。1949年之后,《大公报》在中共港澳工委的领导下,在香港继续出版发行。与《香港商报》、《文汇报》构成香港左派(中资背景)报纸的阵地。文化大革命中,《大公报》于1966年9月14日停刊,改名为《前进报》,但是只办了103天,也停刊了。(二)《大公报》的业务特色1.“四不方针”1926年9月1日,《大公报》续刊,发表由张季鸾执笔的《本社同人之旨趣》(署名“新记公司大公报记者”),提出前无古人的“四不”方针:不党、不卖、不私、不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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