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或爆炸发生。采取工艺灭火措施灭火,要在失火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指导下进行,严禁盲目行动。?四、在不断发生爆炸的非禁水物质场所进行灭火时,要最大限度地使用带架、移动炮或遥控操作枪炮等进行灭火和冷却,防止不必要的人员伤亡。Р五、扑救储罐和压力容器设备火灾时,应指定专人随时监视临近受辐射罐体的受热情况,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向参战人员发出撤离信号。?六、扑救军火、炸药等爆炸火灾事故时,应根据现场爆炸物的数量,测算划定安全范围,确保实施灭火救援人员在安全范围内作业。?七、在防止发生化学爆炸的同时,还要防止锅炉、水蒸气管道等高压、高温设备发生物理性爆炸,随时保持安全距离。?八、对于一些禁水和活泼碱金属等物质,应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战术手段,避免人为事故的发生。?九、处置不燃物质,如存有液氧的火灾和事故时,坚决避免液氧与油、木材、橡胶等有机物接触,防止激烈氧化发生爆炸。Р十、扑救建筑物火灾时,应关闭建筑物内的燃气管道,及时转移、冷却各种易燃易爆物质和储罐,防止发生爆炸。?十一、在扑救面粉厂、塑料厂、橡胶厂、金属粉末加工厂等具有粉尘场所火灾时,切勿用直流水枪扑救,防止形成粉尘爆炸伤人。?十二、在扑救带电设备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通知供电部门到场并切断电源,防止设备短路造成的电线、电缆、变压器、变配电厢等电气设备爆炸伤人事故的发生。Р第二部分防建筑倒塌事故安全措施Р第一项一般性原则?一、扑救各类建筑火灾时,应认真进行火情侦察,查明燃烧建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建筑耐火等级,确定有无倒塌危险。并根据建筑柱、墙、楼板等承重构件的最低耐火极限,控制或减少人员进入和靠近,防止建筑倒塌伤人事故发生。?二、在深入倒塌建筑内部灭火救援时,应对危险部位进行必要的破拆或支撑或加固等手段,严禁盲目行动,防止再次倒塌伤人。?三、严禁在无圈梁、承重梁、承重柱或墙体无安全基础的“四无建筑”顶部和易倒塌部位上设置水枪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