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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政策宣讲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28 |  大小:380KB

文档介绍
门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向区经贸局申请。经初审后在年度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材料,享受政策。3、软件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广东省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年免,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申报条件: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作软件著作权登记,已有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有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作软件企业认定。申报程序:申报软件企业认定,向顺德软件行业协会申报,由顺德软件协会报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审批。被认定为软件企业的享有税收优惠。(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具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等条件。申报程序: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区科技局受理,市科技局初评立项后根据评审结果报送科技部,由专门机构进行评定。(三)上级的科技计划项目凡被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可获得专项资金支持。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的项目,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1、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广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意见》(粤科计字[2000]040号)《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科[20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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