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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ppt  |  页数:2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反海关法规,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进出境,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 特征:? 客体: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客观方面:行为方式有运输、携带、邮寄。?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故意,且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Р(二)认定和处罚。?1. 区分走私淫秽物品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2. 间接走私的认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淫秽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运输、收购、贩卖淫秽物品的,按走私淫秽物品罪论处。?3. 共犯的认定。为走私淫秽物品的罪犯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淫秽物品罪的共犯论处。?4. 武装掩护走私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5.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淫秽物品罪和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Р五、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一)概念和特征。? ——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除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 特征:? 客体:复杂客体。? 客观方面:走私的具体形式。? 主体: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主观方面:故意。Р六、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一)概念和特征。?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特征:? 客体:公司、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公司、企业工作人员业务活动的廉洁制度。? 客观方面:注意,不论是索取财物还是非法收受财物均应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不论这种利益是合法亦或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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