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有关人员应按照其工作职责,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结合消防知识每年考试一次。3.1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主要职责3.1.1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简称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3.1.2建立消防安全保证和监督体系,督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明确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简称消防管理部门)和消防安全监督部门(简称安监部门),确保消防管理和安监部门的人员配置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3.1.3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目标并组织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3.1.4深入现场,了解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推广消防先进管理经验和先进技术,对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督促措施的落实。3.1.5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3.1.6对消防安全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与批评或处罚。3.2消防安全责任人主要职责(厂长)3.2.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3.2.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2.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3.2.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3.2.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