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團Р6Р1:2?甲午戰爭與台灣割讓Р7Р1. 乙未割臺Р8Р一八九五年四月十七日,光緒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馬關。? 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爲訂定和約,俾兩國及其臣民重修平和,共用幸福,且杜絕將來紛壇之端。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侍簡大清帝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太子太傅文華殿大學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隸總督一等肅毅伯爵李鴻章,大清帝國欽差全權大臣二品頂戴前出使大臣李經方;? 大日本帝國大皇帝陛下特簡大日本帝國全權辦理大臣內閣總理大臣從二位勳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大日本帝國全權辦理大臣外務大臣從二位勳一等於爵陸奧宗光;? 爲全權大臣。彼此較閱所奉渝旨,認明均屬妥善無闕,會同議定各條款,開列于左:?第一款中國認明朝鮮國確爲完全無缺之獨立自主,故凡有虧? 損獨立自主體制,即如該國向中國所修貢獻典禮等,嗣後? 全行廢絕。Р〈馬關條約〉(1895)Р9Р第二款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並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一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一、下開劃界以內之奉天省南邊地方:從鴨綠江口溯該江以抵安平河口,又從該河口劃至鳳凰城、海城及營口而止,畫成拆線以南地方。所有前開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劃界線內。該線抵營口之遼河後,即順流至彬口止,彼此以河中心爲分界。? 遼東灣東岸及黃海北岸在奉天省所屬詣島嶼,亦一併在所讓境內。?二、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三、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第三款前款所載及粘附本約之地圖所劃疆界,候本約批准互換之後,兩國應各選派官員二名以上,爲會同劃定疆界委員,就地踏勘,確定劃界。若遇本約所訂疆界,于地形或治理該委員等當從速辦理界務,以期奉委之後,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該委員等有所更定劃界,兩國政府未經認准以前,應據本約所定劃界爲正。所關有礙難不便等情,各該委員等當妥爲參酌更定。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