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并做好医疗救治所需的人员、药品、设施、设备、防护用品等保障工作。在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对病例实行隔离治疗,同时,参与救治的医护人员实施有效防护措施(标准预防十飞沫传播预防十接触传播预防)。疑似病例原则上单人单间。具体参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诊疗方案(2012年第1版)》和《新型冠状病毒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卫发明电[2012]18号)。监测病例不要求实施隔离医学观察,仅要求辖区县级疾控机构每日询问体温及病情进展至发热、咳嗽等临床表现消失,或从受染地区离开已达10天(登记表见附件3)。若监测病例出现肺炎等表现,则要求病人入院治疗、诊断并采取隔离措施。Р(四)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等部门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均实行居家医学观察(登记表见附件4),每日至少进行3次体温测定,并询问有无急性呼吸道症状的出现及病情进展。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接触后10天内,一旦出现发热(体温≥38℃)、咳嗽,并有肺炎症状和体征等表现的病例,则立即转送至当地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报告及治疗。疾控机构负责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工作。口岸发现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所在地县级疾控中心负责调查、管理等工作。Р(五)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Р积极开展疫情监测,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疫情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学校、托幼机构、养老院、大型工矿企业等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Р(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培训。Р对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实验室检测、医疗救治、感染防控、风险沟通等内容的培训,提高防控能力。Р(七)加强实验室检测及生物安全。Р各省级疾控机构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规定开展各项实验室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