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应将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逐级建立健全安全技术资料岗位责任制,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2.1.2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单位的安全技术资料负责,并明确专人负责该项目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2.1.3 项目经理为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应有专人负责。Р2.1.4 总监理工程师为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安全技术资料的全过程管理。?2.1.5 安全技术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归档。安全资料应建立案卷,分类编目、编号,以便于查阅并实现可追溯性。?2.1.6 安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的负责人应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并经有关部门培训后,持证上岗。Р2.3.4 安全监理资料按岗位职责分工编制与填写,负责监理安全资料的人员应及时将资料整理、分类及立卷归档。?2.3.5 安全监理资料应采用书面文字和音像形式,要求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要以文字形式作为传递、反馈、记录各类信息的凭证,并做好资料与文件的收发记录和签证。?2.3.6 监理日志中应当记录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及现状。?2.3.7 做好监理例会及安全专题会议的记录和纪要,纪要会签要及时。Р2.4 施工单位管理职责Р2.4.1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资料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归档。?2.4.2 总包单位督促检查各分包单位编制的安全技术资料。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范围内安全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向总包单位提供备案。?2.4.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资料中应包括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等。?2.4.4 建筑施工企业应将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内部的相关文件和落实情况归类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