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地方性法规两种。消防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全国范围实施。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消防行政法规,国务院正在组织起草《消防法实施条例》,还没有通过。与消防工作有关的行政法规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Р消防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在辖区内实施。我省现行的专门性消防法规是 《云南省消防条例》,由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30日修订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Р民族自治地方还有权单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立法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按此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制定消防单行条例。Р(三)消防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两种。国务院部门规章由国务院下属部门及相关直属机构制定,在全国范围实施。现行的有消防工作有关的部门规章主要有公安部39、61、106、107、108、109号令等。Р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在辖区范围内实施。我省的消防规章主要有《云南省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云南省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云南省建筑消防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管理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