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商场市场应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4.2 人员要求? 商场市场的法人代表(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4.3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Р9Р5 消防安全职责Р5.1 一般规定 ?5.1.1 商场市场应当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其他消防安全活动,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公民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5.1.2 商场市场应当制定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5.1.3 建筑面积≥1000㎡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地上商场市场和所有的地下商场市场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联系制度,按时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工作会议,按时报送重点单位消防工作月报表,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5.1.4 房屋出租、承包、租赁、合作或委托经营?5.1.4.1 房屋出租、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5.1.4.2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或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商场市场,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接受商场市场统一管理,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职责。?5.1.5 商场市场应当加强风险管理,积极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社会防灾防损能力。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