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structionProzectDB21/1234-2003主编部门: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辽宁省建设厅实行日期:2003年5月1日条文说明:1、基本规定2、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3、工程质量验收4、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1.0.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该系列的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加强建筑工程技术、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定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1.0.2本细则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作为辽宁省建筑工程各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有关的检验规定、说明及验收记录的统一准则。1.0.3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及规定编写。本《实施细则》应与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有关标准规范等配合使用。DB21/1234-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总则2.0.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2.0.2建筑工程质量qualityofbuildingengineering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2.0.eptance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2.0.eptance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DB21/1234-200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