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须知前附表Р该须知前附表的条款项号是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Р条款项号Р内容Р一、说明Р2.3Р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粮食储备管理中心Р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Р2.4Р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Р电话:020-37726707; 传真:020-36968659。Р二、招标文件Р9.3Р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不举行Р10.2Р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十五日时,应当顺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Р三、投标文件的编制Р14.2.1.3Р(境内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和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Р14.2.2.2Р(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Р14.2.2.4Р(境外货物)其他伴随的服务费用:无。Р14.5Р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Р14.6Р不允许有备选方案。Р14.7Р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Р19.1Р投标保证金金额: RMB19000元(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Р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Р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Р收款单位名称: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Р账户: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Р账号:10948000000106525Р银行:华夏银行广州花都支行Р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GDCFCG-GDGZ-20170070,以便查询。Р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一日17:00前将《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传真到达我司。Р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