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英国宪法的论述的特点:?用一种简洁明快的语言(这种语言风格是《经济学家》在维多利亚时代争取经济自由和政治民主时所用的一贯风格)和一种几乎是随笔式的笔触,从政治传统、政治惯例甚至政治心理的层面直面?“一部活生生的宪法(a living constitution)?一部处于实际运行和效力中的宪法”;?他探讨的不是严格的英国宪法的实在规则(positive rules),而是规则以外的处于实际运行状态的政治惯例(political conventions)。Р因而,在《英国宪法》一书中,人们看到的不是对实在宪法法律规则的解析,而是英国宪法在实际政治经验中运行情况。在形式上的宪法规则和实际流动的惯例之间,白芝浩毫不含糊地倾向于着力探讨后者:“就为解决实际问题而言,我从不相信所谓的不可改变的规则。?在白芝浩看来,文本上和书面上的英宪是一回事,英宪在政治操作层面上的具体情形是另一回事。他说: ?? "这方面(指英国宪法)积累起来的文献已汗牛充栋,但一个直面活生生的现实的观察者会对现实与书面描述之间的反差感到惊愕。他会在生活中看到很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他还会发现,许多书本理论中雅致的东西在粗陋的实践中根本找不到。"Р英国宪法的主要观点:Р(一) 将英国政制分成两个部分,即“尊严的部分”(the dignified part)和“效率的部分”(the efficient part)。??“尊严的部分”是英国政制的外观?“效率的部分”是它的本质?? “尊严的部分”具有激发和保留人们崇敬之心的功能,它使政制获得了权威和动力,而“效率的部分”是对这种权威的现代运用;前者是从悠久的历史中继承下来的,它复杂而堂皇,古老而庄严;后者是具有现代性的,简单而有效,? ? "它的本质因其拥有现代式的简单性所带来的力量而显得孔武有力;它的外观则因其拥有一个更堂皇的时代所显示的哥特式的庄严性而显得富丽堂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