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006级法律事务专业23312007级法律事务专业26412008级法律事务专业212422009级法律事务专业215022010级法律事务专业2010年调整35412011级法律事务专业2011年调整23412012级法律事务专业2541专业设置与定位主要就业岗位: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法律职业部门的辅助性工作岗位;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所、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法律机构的服务性工作岗位;街道、社区、农村、企事业等基层单位法律工作岗位。其他就业岗位:新闻媒体、企业等单位与法律相关的工作岗位;办公室文员等。专业设置与定位专业设置与定位法律事务专业的定位是以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基层为宗旨,培养基层法律助理型技术应用专门人才。具体表现在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具有扎实基础知识和较强法律专业技能、具有与本专业领域相适应的文化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熟练掌握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庭审记录、司法文书制作和法律文书档案管理等业务技能,能够担任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律师助理以及企事业单位中法律辅助人员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法律事务专业培养模式概括为:目标岗位性、突出实践性、途径与方式多维性的“三位一体”模式。即,人才培养以岗位群内人才类型、人才素质的要求为目标,突出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实践教学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重点研究更具专业特色的学训结合、学练交替、实境教学、校社结合、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顶岗实习等多种培养途径和方式。人才培养模式三·三”实践教学体系以教育理论为指导,结合大学生心理特征,以经过实证调查的结果为基础,是全新的法律高职的实践教学体系,在完善现有的高职法律教育理论体系方面将有所作为。“三·三”指三个教学模块,三个教学环节,教学模块是静态的、横向的、相互独立的,教学环节是动态的、纵向的、相互衔接的。课程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