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传染性病菌、病毒、化学污染物、针头锐器及放射性等有害物质,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这些医疗废物在国外被视作“顶级危险”和“致病杀手”,如处理不当将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及周围环境,因此应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造成人体健康的危害。Р国际上已将医疗废物列入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1989)?我国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年修订)也将其列为头号危险废物。Р谁面临危害?Р医务人员?病人?医院后勤人员?废物收集与处置人员?公众Р医疗废物案例Р2013年5月,广东省普宁市人民医院涉嫌非法买卖医疗废物,普宁市人民医院副院长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另一名副院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多名相关负责人被免职立案,当地卫生局局长和环保局长等相关责任人追责到人,共有10人涉嫌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一审获刑。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2003年6 月4日经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6月16日以380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Р医疗废物管理的政策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6.16)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10.15)?医疗废物分类目录(2003.10.10)?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2003.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8.28)?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2004.2.3)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5.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 ?广东省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7.5.31)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8.1)Р医疗废物管理的意义Р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消除环境隐患,保障环境安全。?防止医疗废物管理不善引起疾病的感染与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