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互牵制),直隶皇帝。Р8、元:取消谏院,台谏合一。地方设行御史台,统辖二十二道监察区,每道设肃政廉访使(提刑按察司),从而使中央与地方在监察机构上浑然一体。元朝还制定了一整套的监察法规。?9、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罢谏院,设六科给事中,成为六部的独立监察机构,科道并立。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分管地方监察和司法),同时设督抚,形成地方三重临察网络。厂卫特务机构锦衣卫负责辑捕、刑狱之事,监视、侦察官民的不法行为。它直接则皇帝指挥,不受政府司法部门的管辖。后来,东厂和西厂则宦官统领,皇帝直接控制。?10、清:将六科给事中归属都察院,科道合一,地方监察沿用明制。清朝还制定了我国古代最完整的一部监察法典《钦定合规》。Р(二)中国古代监察与谏议制度的职能和作用Р1、职能:? 纵观秦以后历代沿置的监察机构,尽管其名称和内部组织机构不断变化,但封建帝王都将监察奉为治国治吏的圭臬[guī niè] ,努力使监察体系自成系统、独立行使纠察弹劾职权,从而使监察官不受或少受其他部门的干扰,更加有效地行使职权。Р2、作用:?(1)它作为一种常设的政治制度,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还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如:汉武帝时创立刺史制度,增司隶校尉,助其实现“大一统”;?(2)古代监察官的作用也有局限性,特别是当一个封建王朝出现不正常的情况或一个王朝进入中后期,出现统治危机,监察官就难以发挥正常作用,甚至会催化吏治的腐败。监察和谏议制度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君主的无上权力,也不能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在中国封建专制社会里,尽管监察制度严密,但由于它以皇权为依托,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作用也不相同。这是封建专制政治的必然结果,也是古代监察制度无法克服的弊端。Р(三)中国古代的反腐Р1、“制度反腐”?2、民间参与?3、法制反腐?4、思想教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