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居民疏散;5.1993年5月中国深圳化学危险品仓库爆炸火灾事故造15人死亡,100多人受伤,损失2亿多元;6.1997年6月27日中国北京东方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亿多元;7.2003年2月18日发生在韩国大丘市的地铁火灾有人在1079号地铁列车上纵火,而该车司机和1080号列车司机未能及时向中央控制室报告火灾发生情况,也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乘客逃生。1080号列车司机在逃离火灾现场时,还拔走了机车的主控钥匙,致使列车完全断电,车门不能打开,大批乘客死亡;而中央控制室工作人员没有及时观察电视监控画面,没有对司机及时下达正确的指令,中央控制室维护人员将火灾警报误认为是警报系统故障,耽误了救助工作。此外,发生事故后没有及时采取疏散等措施是造成一百多人死亡,一百多人受伤的主要原因。事故启示预则立,不预则废二、国外重大事故应急系统1.英国重大事故应急系统应急计划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1974年6月,弗利克斯巴勒爆炸事故后,英国卫生与安全委员会设立了重大危险咨询委员(mitteeonMajorHazard),简称ACMH,负责研究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价技术和控制措,首次提出了应该制订应急计划。由于ACMH和其他机构的工作,促使欧共体于1982年颁布了《工业活动中重大事故危险法令》(ECC Directive82/501,即著名的《塞韦索法令》,目的在于重大事故的预防以及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2.美国重大事故应急系统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SUPERFUND法的修正案,这个修正案是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法律依据,该法的第三部分为《应急计划和社区知情权法》。1987年美国环保署、联邦应急管理署发布了《应急计划技术指南》,OSHA标准《高危险性化学物质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和环保署标准《风险管理计划》。联邦政府设立联邦紧急事务管理局,并成立了国家应急响应领导小组(N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