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案件调查Р三、管辖的形式? 根据《行政处罚法》、《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管辖的形式有:?1.地域管辖?2.级别管辖?3.指定管辖?4.移送管辖Р第一节案件调查Р1.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根据基层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管辖区域而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权作出的管辖权划分。其实质是界定基层同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划分。?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也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管辖。Р第一节案件调查Р2.级别管辖?级别管辖是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级别不同而对行政处罚权作出的管辖权的划分。其实质是指上下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之间行政处罚权的具体划分,它解决了某一行政处罚应当由烟草专卖管理内部系统中哪一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主管部门实施的问题。?从我国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实践来看,一般依据行政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或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来确定级别管辖。《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对级别管辖也作了规定:县(市)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案件;地、市级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管辖本辖区发生的重大、复杂案件;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Р第一节案件调查Р3.指定管辖?指定管辖是指在两个以上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对同一违法行为都有管辖权时,发生管辖争议,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其中一个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管辖权的行为。?《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共同有管辖权的案件,发生管辖争议的,由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各方共同的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