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13-95)制定运行规程。若与部颁新规抵触时,应执行部颁新规定。Р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Р2.运行部门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地区和季节性特点,做好运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预防事故发生,提高配电网的供电可靠性,降低线损和运行维护费用,为客户提供优质电能而努力。Р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Р3.明确维护责任范围:? 配电线路应与发电厂、变电站、开关站(包括小区变)、客户或相邻的维护部门划分明确的分界点。Р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Р(1)相邻架空线路维护部门之间和各线路维护人员之间所管辖10kV架空线路设备以耐张线夹出口外0.3m为分界点。? (2)供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范围,按产权归属确定。与高压客户分界,应按《供电营业规则》执行,一般应装设刀闸,以刀闸向出线端引伸0.1m处。与客户的分界点按《电业局供电线路供用电双方产权分界划分办法》所签订的书面协议执行,运行维修、巡视主人应有明确的分界点和分界协议文件,若有涉及分界的异动时,应重新制订协议。Р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Р4.在下列情况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市中心区。?旧城区狭窄街道。?树线矛盾突出无法解决时。?架空线路经过的密集居民及商业区。?多回同杆线路。?污秽严重地区。?低压配电系统宜采用架空绝缘配电线路。Р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Р5. 绝缘导线及各种附属设备、元件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两部质量认证、鉴定合格的方可使用。Р配电线路的运行维护Р6.运行部门在开展设备状态检修中,可根据设备在电网所处的地位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维修性的不同,确定设备状态检修原则,对新投设备和运行中处于寿命曲线末端的设备,作为检测重点;运行中技术状况差的设备要加强监视,必要时要采取跟踪监测的措施。要遵守“逢停结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确认检修的必要性,高质量的消除隐患,使设备保持正常、良好的技术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