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抢救室、产房、新生儿室等科室中,对重点患者如手术、产妇、新生儿、意识不清、无自主行为能力、语言交流障碍、镇静期间的患者的身份识别和交接流程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尽量使用“腕带”作为身份识别的标记。?10.对于患者中的特殊人群,在特殊场所(如急诊科、中心输液室、产房、高压氧科等人员流动快、风险高的诊疗场所)接受诊疗活动,严格执行身份识别制度,特殊治疗(如放疗、化疗、手术、拔牙等有创或高危诊疗活动)时,应特别强调有效的身份识别,避免误诊、误治,给患者造成伤害。Р11.在急诊急救过程中,一时无法辨认患者身份时,可先给患者进行临时命名或编号,待病情稳定后再做进一步的身份确认。?12.在治疗前,应有双人核对患者的身份;必要时主动邀请患者及家属参与部位确认。?13.出科室接受治疗时,应携带患者的x线片、CT或MR片等资料,严防患者在进行有创或高危诊疗活动中发生部位及方式的错误。Р14.在辨识过程中,如发现患者的回答与记录资料不符,应停止操作,需要两名以上查对及时查对,确保二者资料相符后,再予以处置。?15.使用带有扫描自动识别的条形码“腕带”识别患者身份。?16.及时、准确做好身份识别记录。Р2.首诊护士将患者身份识别的相关信息(主要为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ID号、过敏史、人院日期和时间等)填写或打印到手腕识别带上,经核对并再次经患者或家属确认后给患者扣牢(手腕或脚腕上),松紧以可伸人一指为宜,向患者或家属交代腕带的重要性及相关注意事项,手腕带为一次性使用物品,住院期间须全程佩戴,不得随意更换和遗失,如有损坏需及时向护士汇报。Р3.所有医务人员在实施药物疗法的“三查八对”时,使用手腕带核对患者身份。核对患者身份时应主动使用两种以上患者信息识别,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身份识别的唯一依据。?4.如腕带倍息内容字迹模糊、松脱,应重新填写或打印,核对无误后再使用。患者转科后需重新填写或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