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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帮教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15 |  大小:553KB

文档介绍
人员、解除劳教人员到当地街道司法所报到。?5、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自持刑满释放证明书以及相关材料的到当地街道司法所或派出所报道的,街道司法所与派出所应予以登记。?6、司法所为刑满释放人员建立档案,并签订帮教责任书,落实帮教人员,并为其开据介绍函。?7、刑释解教人员持介绍函到公安户籍部门办理入户手续。Р安置帮教流程图Р安置帮教的工作程序Р(一)、准备阶段?1、通知接受: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县司法局)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街乡司法所);?2、建立个人档案:街乡司法所根据预防通知书对帮教对象进行登记并对帮教情况进行纪录;?3、建立帮教小组:每一名释解人员均成立一个相应的帮教小组,小组成员由责任民警、居(村)委会和释解人员亲属等组成,帮教小组在街乡司法所指导下开展工作。Р安置帮教的工作程序Р(二)、实施阶段? 1、申报户口工作:在规定期限内,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报道,并按照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2、落实见面教育,谈话、家访;? 3、司法所指导帮教小组开展工作;Р安置帮教的工作程序Р(三)、重点监控? 司法所和帮教小组对列入重点人管理范围的释解人员要重点管控。重点监控对象范围:暴力犯罪(例:强奸、抢劫、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涉毒、累犯等。Р安置帮教的工作程序Р(四)、分类分级帮教? 将刑释解教人员按其犯罪的性质和和回归前的表现,分为“重控、监管、巩固”三类,按“A、B、C”三种分类。?A类属重点管控类,适用于刑满释放不久的、犯罪违法恶习较深的、改造较差的以及“三无”人员,属于确有危害社会、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人员。主要包括重点监控对象,以及在帮教期间仍不务正业的人员、有屡次犯罪记录的和拒不接受帮教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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