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之为六价铬。Р六价铬危害性堆放情况Р水溶性六价铬及其危害Р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的来源Р原料Р粉磨Р含铬废弃物Р水泥中六价铬来源Р如泥灰岩或石灰石、粘土、铁矿等含有微量铬Р原料的破碎和生料及水泥的粉磨,均可由于含铬破碎、研磨介质的磨损而引人水泥中Р含铬废弃物作为替代原料或作为混合材的利用也是其中原因之一。Р含铬?耐火砖Р水泥回转窑高温带使用含铬耐火砖,在回转窑的高温及出口处氧化及炉料高碱度等条件下,使铬氧化,致使水泥熟料含有一定量的水溶性六价铬Р国内外水溶性六价铬研究情况介绍Р1972年的统计结果显示,欧洲水泥中含有1-40mg/kg的水溶性六价铬,经医学抽样调查研究得出结论:若能将水泥中的水溶性六价铬降至2ppm以下,便能不再引发水泥湿疹。Р丹麦在1983年对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不超过2ppm作了限定。建筑工人的水泥接触性皮疹发病率从1981年的8.9%下降到1987年的1.3%Р1Р芬兰在1987年初通过了类似法规Р瑞典在1989年采取了政府行政决议,规定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不得超过2ppmР德国在1993年采取了政府行政决议,规定水泥中水溶性六价铬不得超过2ppmР国内外水溶性六价铬研究情况介绍Р1Р欧盟2003年6月18日,通过Directive 2003/53/EC指令,对含有较高水溶性六价铬的水泥及水泥制品的出售和使用规定如下:Р禁止水化时含有超过2ppm的水溶性六价铬的水泥及水泥制品在市场上出售和使用;?要求,对因使用还原剂而使得水泥或水泥制品水化时产生小于2ppm的水溶性六价铬时,须标明还原剂的有效期(如包装日期、存储条件、存储期限等);?仅在施工过程全自动和全封闭、不存在与工人皮肤有任何接触可能的情况下才允许不满足以上两条要求的水泥及水泥制品在市场上出售和使用。?该指令于2005年1月17日由欧盟危害健康物质管制法正式发布生效Р国内外水溶性六价铬研究情况介绍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