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矿井水害事故的原因很多,如水文地质条件等资料不清、井筒位置选择不当、地面防洪防水措施不当、井下防治水措施不力、违规冒险作业、违规开采防水煤柱等。煤矿水害事故一旦发生,可以造成矿井生产停滞、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但水害的发生,也是有一定的预兆的。?二、水害发生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前一般会有一些征兆。常见的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出现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Р三、水害防治原则?矿井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原则,该原则科学地概括了水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程序。?(1) “预测预报”是水害防治的基础,是指在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基础上,运用先进的水害预测预报理论和方法,对矿井水害作出科学的分析判断和评价。?(2) “有疑必探”是根据水害预测预报评价结论,对可能构成水害威胁的区域,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综合探测技术手段,查明或排除水害。?(3) “先探后掘”是指先综合探查,确定巷道掘进没有水害威胁后再掘进施工。?(4) “先治后采”是指根据查明的水害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排除水害隐患后,再安排采掘工程。?四、水害防治综合措施?《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防治水工作须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1)防水? 在地面构筑一些防水工程,以减少涌入矿井的涌水量,或合理进行矿井开拓与开采布置,为煤层开采创造安全有利的条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预留一定宽度的防隔水煤(岩)柱,使采掘工作面与地下水源或通道保持一定距离,以防止地下水涌入采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