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对临场裁判人员的建议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43 |  大小:1192KB

文档介绍
”。?? 3.1.1.4应随时注意记分器的显示是否正确。?? 3.1.1.5需要裁判长帮助时,右手高举过头。Р3.3.2当一方输了一回合而失去发球权时(规则10.3.2和11.3.2),应宣报:“换发球”,随后,先报新发球方的分数,接着报新接发球方的分数。必要时,用适当的手势同时指向新发球员及其正确的发球区。? 3.3.3只有裁判员才可宣报“比赛开始”或“继续比赛”,以表明:? 3.3.3.1一场或一局比赛的开始,或交换场地后一局比赛的继续。? 3.3.3.2比赛中断后恢复比赛。? 3.3.3.3裁判员要求运动员继续比赛。? 3.3.4当违例发生时,裁判员应宣报“违例”。Р以下情况除外:?3.3.4.1发球裁判员根据规则13.1宣报发球“违例”时,裁判员应宣报“发球违例”以确认这一裁决,裁判员在判接发球违例时,宣报“接发球违例”。?3.3.4.2司线员根据比赛规则13.3.1所述的“违例”,做了宣报或出示了手势(建议6.2)。?3.3.4.3属于比赛规则13.2.1、13.2.2、13.3.2或13.3.3情况所述的“违例”,只有在有必要向运动员或观众表明时,才宣报“违例”。?3.3.5当一局比赛领先方得11分时,该回合一结束,应立即宣报“换发球”(需要时),随后报分和“间歇”,不受观众鼓掌、欢呼的影响。马上执行规则16.2.1有关“间歇”的规定,间歇时间从此时算起。在“间歇”期间,发球裁判员要确保场地被擦干净。Р3.3.6在一局比赛领先方得11分的间歇中(规则16.2.1),40秒时, 应重复宣报:“……号场地20秒”。?每局交换场区,以及第三局交换场区的间歇中(规则16.2.1),允许双方各有不超过两人进入场地。当裁判员宣报“……号场地20秒”时,这些人员应离开场地。间歇后恢复比赛时宣报“继续比赛”,并再次报分。?如果运动员不需要规则16.2.1规定的间歇,可继续比赛。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