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责任制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根据国家 2002/11/01 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998/09/01 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依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本责任制。安全、消防委员会安全、消防委员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是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领导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消防相关法律法规; 2.统筹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3.制定、审核、批准公司的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协调有关重大安全事项,讨论研究重大安全问题和安全方案; 5.为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支持; 6.听取相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的汇报; 7.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共性问题; 8.讨论、处理有关职业伤害、事故、火灾火险等问题。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各岗位工人 1.严格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决不违章操作;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认真接受安全和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消防技能和火场疏散常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4.爱护使用的设备设施和工具,发现缺陷及时指出, 不使用有缺陷的工具; 5.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情况紧急时有权停止作业或采取措施,并报告主管;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指令,并拥有检举权; 7.掌握消防的“三懂三会”,切实做好“三关一洁”工作; 8.严格执行公司禁烟规定,不在厂内任何区域吸烟; 9.不堵塞疏散通道,不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安全标志。以下按事故类型分析,介绍本公司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按事故类型分析一、机械伤害本公司使用各种机器设备,在部分自动化的基础上,还需要大量人工操作,当人工操作机器不当时,就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