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或家属自己书写病历眉栏信息,以保证病人信息的准确性。 2、急诊留观、昏迷、危重及抢救病人等应佩戴腕带。 3、腕带应清晰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等信息, 字迹清晰、工整。 4、对暂时无法识别身份的患者如手术、神志不清、新生儿、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等, 将就诊卡号-无名氏、诊断、就诊时间作为腕带信息, 用于患者身份识别。 5、需手术或住院的患者,由接诊医师联系手术室或病房,由急诊护士和接诊医生核对病人信息,最少 2种识别方式,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 就诊卡号等,并在转科本上签名。 6、急诊护士或接诊医生与病房或手术室护士进行 2人核对, 交接病人病情、治疗、药物等,并双方在交接本上签名。二、门急诊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P13) 三、同名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P14) 1、所有住院患者均佩戴手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识别患者的标识。 2、如遇住院同名患者,应在一览牌上用红底白字“同名”作警示标识, 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使用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核对患者身份。 3、门诊如遇同名患者,各项诊疗护理操作时,应采用姓名、年龄、住址及就诊卡号核对患者身份。四、身份不明患者的身份标识方法( P15) 1、医护人员接诊身份不明患者后由接诊医护人员为患者按“无名氏”进行临时命名,如果有多名患者时按“无名氏 1.2.3 ”等顺延,办理就诊卡。 2、由接诊医护人员为患者戴上腕带并注明: 临时命名+就诊卡号。 3、如患者住院,由住院收费处将患者的临时命名输入信息系统,获取病案号,打印住院患者手腕带。 4、如患者在住院期间身份已确认,将信息系统中患者身份信息更改, 重新打印手腕带。 5、当给患者用药、输血或血液制品、抽血标本、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检查标本或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操作、处置时,都必须用执行单与患者腕带上的姓名及病案号核对,无误后方可进行。四、身份不明患者的身份标识方法( 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