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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上传者:梦溪 |  格式:ppt  |  页数:33 |  大小:4638KB

文档介绍
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阻止小学生上学,这是每个青少年依法享有的权利。?最近校园暴力、违法的事件频传,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同学们忽视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或者对法律了解太少。在日常生活中,你以为没有什麼大不了的事,其实已经触犯了法律。?虽然同学们还未成年,但是万一不小心触犯了法律,还是会受到《少年事件处理法的惩罚》。因此,为了防范於未然,同学们一定要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以免不小心误触法律,遗憾终生。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案例:?2007年5月19日晚10时许,江苏省丹阳市一企业发生一起盗窃案,近20件、价值上千元的成品材料被人偷走。当地派出所很快就查获了犯罪嫌疑人,令办案民警感到痛心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6名小学生,12岁到14,而且均为外地借读的孩子。经查,这些孩子平时喜欢上网,却因没钱进网吧而只能“望网兴叹”。为了能进得起网吧,6人集体商量后决定到某厂里偷些“废品”换钱。当晚,6人窜至被盗企业外,钻洞进入该企业实施盗窃。得手之后,6人又将窃得的价值千元的材料低价卖给了收废品的人,每人分得16元钱后进网吧消费一空。法律:?16周岁以下对盗窃不用负刑事责任。但不负刑事责任不代表不负任何责任,小孩的监护人要负民事责任,比如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情节恶劣的要负行政责任。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案例:?8月4日凌晨1时,河南郑州一大型商场门上出现用水彩笔书写的恐吓敲诈信。恐吓者声称在商场内放置了150斤炸药,要求商场“准备1800万元”。郑州警方连夜紧急调动近200名警员,经过近4个小时的仔细侦查后竟发现:恐吓者是4名来郑州游玩的小学生,大的13岁,小的11岁。他们写恐吓信竟是在解手时突发“灵感”,觉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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