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 1.2 倍。 8 ? 2002 版 3.0.9 (已取消) 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采用 1: 2.5 的水泥砂浆。?关于搁置预制梁、板时找平、坐浆的规定: ?在已砌筑好的砌体上放置预制梁、板时,砌体顶面应找平和坐浆,是保证梁、板的均匀传力、结构安全的一项重要施工技术措施。“干放”预制梁、板的情况,这不仅会导致梁、板的支点不明确, 受力不良和墙(或柱)局部受力,安全性降低之外,还降低了结构的整体性。?取消的原因,是因为规范编写组认为此要求不是砌体结构工程的内容。但这项要求还是有的。 9 4 砌筑砂浆? 4.0.3 拌制水泥混合砂浆的粉煤灰、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及石灰膏应符合下列规定: ? 2 建筑生石灰、建筑生石灰粉熟化为石灰膏,其熟化时间分别不得少于 7d 和 2d 。沉淀池中贮存的石灰膏,应防止干燥、冻结和污染,严禁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建筑生石灰粉、消石灰粉不得替代石灰膏配制水泥石灰砂浆; ? 4.0.3 脱水硬化的石灰膏、消石灰粉不能起塑化作用又影响砂浆强度,故不应使用。建筑生石灰粉由于其细度有限,在砂浆搅拌时直接干掺起不到改善砂浆和易性及保水的作用。 10 ? 4.0.6 (修改) 施工中不应采用强度等级小于 M5 水泥砂浆替代同强度等级水泥混合砂浆,如需替代,应将水泥砂浆提高一个强度等级。? 2002 版: 4.0.7 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3-2001 规定,砌体的抗压强度以及抗剪强度、轴心抗拉强度、弯曲抗压强度设计值均以水泥混合砂浆砌体确定;当砌体用水泥砂浆砌筑时,砌体的抗压强度以及抗剪强度、轴心抗拉强度、弯曲抗拉强度设计值应分别乘以 0.9 以及 0.8 的调整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