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为争座位,与该孕妇发生冲突。女大学生竟然出狠招,脚踢孕妇肚子,随后企图逃跑,孕妇阻止其逃跑时,该女生竟大喊“抢劫”。经医院查,孕妇暂无大碍,但不排除此事引发胎儿流产的可能。生活中法律的“雷区”(三) 一名大四女生为争一个座位与孕妇发生口角争执后竟粗暴踢人,此行径警示着我们些什么问题? 踢人者的行为在网上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激烈争议,就以下观点发表你的看法:(你同意谁的观点?说说你的看法。) 观点一:这位大学生的行为是犯罪; 观点二:这位大学生踢人虽然不对,但孕妇暂无大碍, 只是犯了个错,公安和学校不应处罚她; 观点三:这位大学生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严肃处理是正确的。一个人如果缺乏道德、规则意识,法律观念不强,就难免做出违背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现在请同学们思考下面三个问题,请大家看书并思考: (1)什么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类别有哪些? (3)一般违法行为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刑事处罚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犯罪) 法律责任违宪行为行政制裁(行政处分、行政处罚)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责任民事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违法行为:凡是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或者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都是违法行为。指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处罚的行为。一、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最常见的一般违法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那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呢?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