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自以为经验老到,车技高超。同样是山东省的一项数据表明:1 年以下驾龄的很少酒后驾车,大量的酒驾行为出现在驾龄在 5到 20 年的司机身上。岂不知,酒精入体之后,它并不认得你有几年驾龄。而事故却恰好会因为驾龄高、自持高,从而重视度低、防范心理差而多发。酒后驾驶酒驾心里三是侥幸心理作祟。有些司机酒驾,总以为“不会那么巧被交警撞上”, 或者在节日之前,觉得“交警也要过节”,认为过节相关检查就会少,于是借着酒劲儿开车上路。这种心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起码的前提:检查酒驾、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其实并不是目的,禁止酒驾的目的是保护他人和驾驶员本人的生命安全,维护交通秩序、社会秩序。有交警检查,司机要做到不酒驾,就算没有交警查,不酒驾也应该是一个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和尊重生命的主动意识。酒后驾驶 2014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 1000 元— 2000 元、记 12 分并暂扣驾照 6 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 5000 元,记 12 分,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并且 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5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10 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酒后驾驶 2014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