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及其实施细则,对预防水土流失作了专章规定。–预防措施可以分为防范性、禁止性和控制性措施三个方面。预防水土流失的措施⑴防范性措施–①植树种草,增加植被。–②种植薪炭林和饲草绿肥植物, 有计划地封山育林育草、轮封轮牧,防风固沙,保护植被。–③加强对采矿、取土、挖沙、采石等生产活动的管理。。薪炭林是指以生产薪炭材和提供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乔木林和灌木林)。薪炭林是一种见效快的再生能源,没有固定的树种,几乎所有树木均可作燃料。通常多选择耐干旱瘠薄、适应性广、萌芽力强、生长快、再生能力强、耐樵采、燃值高的树种进行营造和培育经营,一般以硬材阔叶为主,大多实行矮林作业。绿肥(green manure)是用作肥料的绿色植物体。绿肥是一种养分完全的生物肥源。种绿肥不仅是增辟肥源的有效方法,对改良土壤也有很大作用。但要充分发挥绿肥的增产作用,必须做到合理施用。?⑵禁止性措施–①禁止毁林开荒、烧山开山和在陡坡地、干旱地区铲草皮、挖树蔸。–②禁止在25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③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⑶控制性措施–①开垦25度以下、5度以上的荒坡地,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②林木采伐方案中必须有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③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中,必须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依法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申请采矿,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方可申请办理采矿批准手续。(三)治理水土流失的规定?对于已经造成的水土流失,应当本着自力更生的精神,以地方投入、群众投劳为主,国家进行适当扶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治理。《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细则,专章规定了水土流失的治理。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