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须具备儿童体检专用房间和婴儿体重秤、卧式及立式身长测量仪、儿童专用诊查床、听诊器、皮尺、血红蛋白检测仪器等设施。(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要求(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儿童保健信息管理,应通过多种途径掌握辖区中适龄儿童数,做好儿童健康管理。(四)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五)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服务要求(六)每次服务后及时填写儿童保健手册和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并纳入儿童健康档案,做好儿童系统管理登记如0-6岁儿童健康检查登记、0-6岁儿童疾病(缺点)登记,对体弱儿、高危儿童进行专案管理。(七)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考核指标?(一)新生儿访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二)儿童健康管理率=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三)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1. 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2. 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3. 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4. 3-6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5. 体重/年龄、身长/年龄标准差数值表6. 体重/年龄、身长/年龄标准曲线图附件(一)新生儿家庭访视?访视次数不少于2次,首次访视在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第2次访视在生后14天左右。访视地点为新生儿家中,同时进行产后访视。对高危新生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访视记录与访视次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