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隧道工程重大危险源识别-课件(PPT·精·选)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5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进料及材料堆放场地;风、水、电等设施布置)2、进洞前应先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出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3、隧道施工的各班组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4、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安全防护用品。5、遇有不良地质地段施工时,应按照先治水、短开挖、弱爆破、强支护、早衬砌的原则稳步前进。如设计文件中指明有不良地质情况时,必要时应进行超前钻孔,探明情况,采取预防措施。二、开挖及凿孔1、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先予以清除或支护。2、人工开挖土质隧道时,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3、机械凿岩时,宜采用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捕尘器的凿岩机。4、站在碴堆上作业时,应注意碴堆的稳定,防止滑坍伤人。5、风钻钻眼时,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6、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7、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8、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三、爆破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严禁在加工房以外的地点改制和加工爆破器材。长隧道施工必须在洞内加工爆破器材时,其加工硐室的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3、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三、爆破4、爆破时,人员撤离现场的安全距离:⑴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⑵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⑶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⑷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