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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4-037-20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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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构件亦应采取保温措施,其传热系数不Р Ⅲ 1.60~4.00 0.88 0.59 Р 应大于 1.50W/(m2•K)。封闭走廊按封闭阳台的规定执行。Р Ⅳ≤ 1.50 0.96 0.64 Р 3.3.9 不采暖楼梯间入口处应设置能自动关闭的单元门,其透明部分的Р注:热惰性指标 D 值的计算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 附录二之(二)进行。Р 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4.0 W/(m2•K),不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2.0 Р3.3.4 外窗(包括阳台门透明部分)面积不宜过大,不同朝向的窗墙面Р W/(m2•K)。楼梯间窗户的传热系数不宜大于 2.80 W/(m2•K)。Р积比不宜大于表 3.3.4 的规定。Р 3.3.10 采暖空间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外门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大Р 表不同朝向的窗墙面积比Р 3.3.4 于 2.80 W/(m2•K),不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1.70 W/(m2•K)。Р 朝向窗墙面积比Р 3.3.11 变形缝处屋面、外墙的缝口处,应填塞一定厚度的聚苯板等轻Р 东、西、北≤ 0.30 质保温材料,变形缝两侧墙体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1.50W/(m2•K)。Р 南≤ 0.50 3.3.12 住宅建筑的分户墙的传热系数不应大于 1.70 W/(m2•K),层间楼板Р注:阳台门透明部分应计入窗户面积。Р 的传热系数不宜大于 2.00 W/(m2•K)。Р3.3.5 外窗(含阳台门)的气密性能等级不应低于国家标准《建筑外窗Р 3.3.13 为提高围护结构的隔热性能,改善夏季室内热环境,应采取如Р气密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 7107 规定的 4 级,其单位缝长空气渗透Р 3 下措施: Р量为 0.50<q1≤1.50[m /(m·h)];单位面积空气渗透量为 1.50<q2Р≤4.50[m3/(m2·h) ]。Р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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