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要有检查。Р 3、施工用的材料及设备等的平面及立体布置,要符合安全、卫生、防火等要求。Р 4、仓库、休息室配置足够数量的防火、灭火设施及器材。如防火工具、灭火器等。Р 5、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库存放,设专人看管,存放位置应张贴醒目的防火标志。Р 6、不准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烟。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Р 7、如需要明火作业,作业前应当清除现场及其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派专Р人看管。看火人员必须具备责任心强,并掌握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的条件。作业现场应配Р备必要的防火器材。明火作业结束后,施工人员及看火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全面彻底清除排Р查后,方可离开。Р 8、电焊施工前,清除工作面内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Р 9、使用的喷灯不得漏油、漏气及堵塞,装油量不准超过容器的 3/4,气压更不准太大,Р以免发生爆炸。不得在易燃易爆的场所使用。另外使用时应配备灭火器,使用完毕,应把Р余气放掉。Р 10、为防止触电事故,休息室及施工现场不准随便拉扯电源线及装设电气设备。凡必Р须接线、拉线均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架设后使用。Р 11、电线接头要牢固可靠,并挂锡焊接。不可随意乱接,至使其松动,产生火花,引Р发火灾。Р 12、现场的用电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以免接地不良引发火灾。Р八、事故安全应急预案Р 为提高对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Р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Р法规的要求,结合施工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预案。Р A、指导思想Р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切Р实可行措施,建立起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迅速有效的组织开展抢险救援Р工作。Р B、事故范围Р 为保证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适应于分部分项工程、Р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