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厂商; Р ——生产日期; Р ——进货日期; Р ——有效期等。Р4.1.4 在投放灭鼠药物时,鼠药应置于毒饵盒和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Р4.1.5 所有过期、剩余的药物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及时处Р理处置,盛放药物的容器(包装袋)禁止遗弃在环境中。Р4.1.6 化学灭鼠药物禁止在以下场所使用: Р ——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食品和药品的场所; Р ——幼托、托老机构、精神病病区以及智障人员活动的区域; Р ——看守所、劳教所和戒毒所等特殊场所。Р4.2 个人防护Р 3РSZDB/Z 207.1—2016 Р4.2.1 投放毒饵前,工作人员应身着工作服或防护服、戴橡胶手套。Р4.2.2 投药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用药勺或其它盛器投放毒饵,并禁止饮水、进食、吸烟。Р4.2.3 投放毒饵后,工作人员必须先用肥皂洗手后脱下工作服或防护服,并再次洗手。使用后的橡胶Р手套和工作服或防护服应洗涤后再使用。Р5 鼠类防制的流程Р 鼠类防制的程序如图1所示: Р 鼠类侵害调查Р 鼠类防制方案制定Р 环境治理Р 灭鼠措施实施Р 鼠尸及鼠体寄生虫处理Р 灭鼠效果评价Р Р 图1 鼠类防制流程图Р6 鼠类侵害调查Р6.1 专业人员在灭鼠前应开展鼠侵害状况和鼠在室内外迁移途径的调查。Р6.2 鼠密度监测方法参照 GB/T 23798,主要是以鼠迹法监测鼠密度。Р6.3 调查重点主要是检查建筑物与外界相通的大于 6mm 的缝、孔和洞等。Р6.4 检查或测定结果应有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 Р ——鼠种; Р ——鼠迹的分布; Р ——缝、孔、洞出现的部位; Р ——鼠迹阳性率或鼠密度等。Р7 鼠类防制方案制定Р7.1 防制单位应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鼠类防制方案,宜采用以环境治理为主、结合药物、器械措施的综Р合性方法。Р7.2 方案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