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水 2.0 Р 滤失量,mL 1.0 Р6 检验规则Р6.1 按批进行检验,入库验收时可按每供货一次的产品为一批。Р4 Р 标准分享网费下载РQ/SH 0038—2007 Р6.2 按 GB/T 6678—2003 中 7.6 的规定确定抽样单元数量及样品量,采样点按产品堆积的几何形状,Р在上、中、下各截面随机布点,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Р6.3 将抽到的样品充分混合后,等量分装于两个清洁、干燥的包装容器中,密封并贴上标签。标签上Р应注明样品名称、样品型号、生产单位、抽样日期、抽样地点和抽样人。一份作质量检验,另一份留作Р复验,留样期为六个月。Р6.4 当检验结果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表 1 的规定时,应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符合表 1 规定的Р技术指标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Р7 包装、标志、质量检验单及使用说明书Р7.1 包装Р7.1.1 产品应采用三合一编织袋或与其强度、密封性能等效的其它包装物进行包装,严密封口。Р7.1.2 每袋产品的净含量可为 25.0 kg 或其他,允许短缺量为 1%。但在每批产品中任意抽检 50 袋,Р其净含量平均值不应少于其标示的净含量。Р7.2 标志Р 外包装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净含量、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Р标准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Р7.3 质量检验单Р 交付的每批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单,其内容应符合表1的要求。Р7.4 使用说明书Р7.4.1 每批产品均应附有使用说明书。Р7.4.2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Р ——产品名称及生产企业名称; Р ——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编号和生产许可证号; Р ——主要用途及适用范围; Р ——使用环境条件; Р ——涉及安全环保的有关注意事项、防护措施和紧急处理办法等内容; Р ——贮存条件,贮存、运输及使用中注意事项; Р ——产品有效期。Р Р 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