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积、复垦责任范围面积、征(租)地面积;РIII. 土地损毁情况,含已损毁和拟损毁土地的面积、地类、损毁类型和Р 程度;РIV. 土地复垦目标,含拟复垦土地的地类、面积和复垦率;РV. 复垦的投资情况,含静态总投资、动态总投资和单位面积投资。РI. 生产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及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Р 问题:时间过长,计划性差。Рz 要点:Р9 按工程进度,边建设,边损毁,边复垦;Р9 绝大部分复垦工程应该在项目竣工和验收前完成;Р9 视情况可以安排一定年限的管护期。Р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临时Р 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Р9 项目验收前不能完成的复垦任务要重点说明。РI. 生产建设项目服务年限及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Р9 承诺РI. 本方案将依据国家土地复垦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Р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石油开采计划和Р土地损毁情况等因素变化,每年自行制订复垦方案实施计Р划,并在本方案的总体指导下,每5年对复垦方案进行修订。РII. 若在本方案服务年限内所涉及的矿业权发生变更,则Р复垦责任与义务将随之转移到下一个矿业权单位。РII. 方案涉及的各类土地面积,含项目区面积、复Р 垦区面积、永久性建设用地面积、复垦责任范Р 围面积、征(租)地面积等;Р 问题:概念不清,数据混乱。Рz 要点:Р9 准确把握相关术语与定义;Р9 正确使用法定单位;Р9 认真核实相关数据。Рz 《土地复垦规定》( 1988年11月8日国务院令Р 第19号发布),第二条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在Р 生产建设过程中,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Р 破坏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Р 利用的状态。Р 《土地复垦条例》(2011年3月5日),第二条Р 规定:土地复垦是指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Р 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Р 利用状态的活动。Р采煤沉陷地复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