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供热排放Р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焚烧对外供热的二氧化碳排放,按公式(9)计算: Р E=ADEFР brbr↔ br ..................................... (9) Р 式中: Р6РDB11/T 1416—2017 Р Ebr———生活垃圾焚烧对外供热产生的CO2排放量,单位为吨CO2(tCO2); Р ADbr———生活垃圾焚烧对外供热,单位为百万千焦(GJ); Р EFbr———热力排放的CO2排放因子,单位为吨CO2/百万千焦(tCO2/GJ)。Р11 报告内容Р11.1 报告格式Р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报告格式应符合附录B。Р11.2 单位基本情况Р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基本信息应包括报告主体名称、单位性质、报告年度、所属行业、组织Р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填报负责人和联系人信息。Р11.3 温室气体排放情况Р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应以二氧化碳当量的形式报告本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在整个报告Р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分别报告生活垃圾焚烧矿物碳的CO2排放量、助燃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CO2排Р放量、外购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CO2排放量。Р 生活垃圾中的生物成因碳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热量净外供产生的排放量Р作为信息项单独报告(附表A.1)。Р11.4 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Р 分别说明所核算的各个排放源的活动水平数据,并说明数据来源或文档出处,格式要求见附录A表РA.2,附录A表A.4。Р11.5 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Р 生活垃圾焚烧企业(单位)应分别报告各项活动水平数据所对应的焚烧生活垃圾的组分、含水率、Р含碳量及其他排放因子计算参数,并说明它们的数据来源、参考出处以及其选定的依据。格式要求见附Р录A表A.3,附录A表A.5。Р11.6 其他需说明的情况Р 在报告中分条说明的其他问题。Р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