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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2029-2013 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pdf  |  页数:20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分析检查和诊断中使用氯化高汞、硝酸高汞以及硫氰酸高汞等剧毒物质而产生少量污水。含汞废水宜采用硫化钠沉淀+活性炭吸附法。再经活性炭吸附后,出水汞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汞浓度低于 0.02 mg/L 。( 4)含铬污水来源于医院在病理、血液检查及化验等工作中使用重铬酸钾、三氧化铬、铬酸钾等化学品形成污水。含铬废水宜采用化学还原沉淀法。处理后出水中六价铬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含量小于 0.5 mg/L 。( 5)洗印污水来源于医院放射科照片胶片洗印加工产生洗印污水和废液。显影污水宜采用过氧化氢氧化法。处理后出水中六价铬浓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洗印显影废液收集后应交由专业处理危险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 6)放射性废水处理 a )放射性废水来源于同位素治疗和诊断产生放射性污水。放射性废水浓度范围为 3.7 × 10 2 Bq/L~3.7 × 10 5 Bq/L 。 b)放射性废水处理设施出口监测值应满足总α<1 Bq/L ,总β<10 Bq/L 。 c )同位素治疗排放的放射性废水应单独收集,可直接排入衰变池。 d)收集放射性废水的管道应采用耐腐蚀的特种管道,一般为不锈钢管或塑料管。衰变池应防渗防腐。 e )衰变池按运行方式可分为间歇式和连续式,衰变池按使用的同位素种类和强度设计。衰变池的容积按最长半衰期同位素的 10 个半衰期计算,或按同位素的衰变公式计算。 f )放射性废水处理后直接排放,不进入医院污水综合处理系统。 6.3.1.2 常规预处理工艺医院污水预处理系统通常由格栅、预消毒池、调节池、水解池、混凝沉淀池等根据水质及处理要求组合而成。( 1 )格栅 a )在污水处理系统或提升水泵前应设置格栅,格栅井可与调节池合建,格栅应按最大时污水量设计。 b)栅渣与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等一同集中消毒、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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