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3.8 以烟煤气化的煤气发生炉与竖管或除尘器之间的接管,应有消除管内积尘的措施。 9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5.1.3.9 新建、扩建煤气发生炉后的竖管、除尘器顶部或煤气发生炉出口管道,应设能自动放散煤气的装置。 5.1.3.10 电捕焦油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电捕焦油器入口和洗涤塔后应设隔断装置; ——电捕焦油器应设泄爆装置,并应定期检查; ——电捕焦油器应设当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能及时切断电源的装置: 煤气含氧量达1%; 煤气压力低于50Pa(5.1mmH2O); 绝缘保温箱的温度低于规定(一般不低于煤气入口温度加 25℃); ——电捕焦油器应设放散管、蒸汽管; ——电捕焦油器底部应设保温或加热装置; ——电捕焦油器沉淀管问应设带阀门的连接管; ——抽气机出口与电捕焦油器之间宜设避震器。 5.1.3.11 每台煤气发生炉的煤气输入网路( 或加压) 前应进行含氧量分析,含氧量大于 1 %时,禁止并入网路。 5.1.3.12 连续式机械化运煤和排渣系统的各机械之间应有电气联锁。 5.1.3.13 煤气发生炉加压机前设备水封或油封的有效高度: 最高工作压力小于 3×103Pa 者为最高工作压力水柱高度加 150mm ,但不小于 250mm 最高工作压力在 3×103Pa ~ 1×104Pa 之间者为最高工作压力水柱高度的 1.5 倍;最高工作压力大于 104Pa 者为最高工作压力水柱高度加 500mm 。煤气发生炉加压机后设备水封或油封的有效高度应遵守 7.2.2.1 的规定。 5.1.3.14 钟罩阀内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 应等于煤气发生炉出口最高工作压力水柱高度加 50mm 。 5.1.4 气密性试验煤气净化设备气密性试验与管道系统相同,应遵守 6.4.6 的有关规定。 5.2 水煤气( 含半水煤气) 的生产与净化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