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4试验方法 4.1感官指标检验从供试样品中随机抽取有代表性茶样2508,置于茶样盘内,用日测法进行外形、色泽、净度和非茶类夹杂物等项日的检测。异味用嗅的方法检测。 4.2理化指标检验 4.2.1水分按GB/I' 8304规定执行。 4.2.2总灰分按GB/T 8305规定执行。 4.2.3水浸出物按GB/1' 8306规定执行。 4.3安全指标检验 4.3.!铅按GI3/'I" 5009.12规定执行。 4.3.2联苯菊醋、氯氰菊醋和澳氰菊醋按GB/T 5009.146规定执行。 4.3.3乐果、敌敌畏、杀螟硫磷和哇硫磷按(;B/'1' 5009.20规定执行。 4.3.4大肠菌群按〔'B/1'4789.3规定执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5『1.1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画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中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b)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1)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NY 5244-2004 5.1.2交收(出厂)检验每批产品交收(出厂)前,生产单位应进行检验。交收(出厂)检验内容为感官和标识。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的产品方可交收(出厂)。 5.2组批产地抽样以同期加工、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茶叶为一个检验批次。市场抽样以同一产区、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厂家、同一销售单位的产品为一个检验批次。 5.3抽样方法按〔'B/"I' 8302规定执行。 5.4判定规则检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要求,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型式检验或交收(出厂)检验项目如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本标准,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标识无公害食品茶叶的包装上应有无公害农产品专用标志,具体标注方法和内容按有关规定执行。包装标签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