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b) 产品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每年一次: f) 国家或地方质监机构提出检验要求时。 7. 2. 2 检验项目 表3、表4、表5中规定的项目。 7.2.3 抽样和检验 外观质量的抽样和检验按7. 1.2和7.1.3.1进行:尺寸偏差的抽样和检验按7. 1.3. 2进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按7. 1.3.3进行。 7.2.4 判定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按7.1.3.1, 7.1.3.2判定:物理力学性能全部符合表5规定时,判为相应等级的产品。 8 标志、堆放、装卸、运输、出厂 8.1 标志 在制品明显位置固定标明生产单位、商标、产品标记、生产日期以及“严禁碰撞”等字样的标志, 标志式样如下: 产品标记商标—严禁碰撞生产单位、生产日期 8.2 堆放 按规格型号分类堆放,堆放场地应平整、干燥、通风,堆放高度不应超过2口,堆放层数不应超过四层。 8.3 装卸、运输 装卸及搬运制品时,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抛掷。运输时应固定牢靠,防止晃动,必要时在制品间用草垫隔开,制品放置不得超出车厢长度。 8.4 出厂 制品出厂应提交出厂证明书,其内容包括: a) 产品标记及数量; b) 出厂检验结果; c) 生产日期及出厂日期: d)生产单位名称及商标: e)生产单位质检部门签章。/I' 940-2004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规格尺寸代号D, L (H')、H (W)在不同类型构件中所代表的尺寸规格尺寸代号D, L (H')、H (W)在不同类型构件中所代表的尺寸如图1~图5e 图2 栏杆(LG) 图t 柱(Z) 图3窗套(CT) 线脚(Xi) L 图 5 块石